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将启动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专业、学科领域
重点资助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二、资助范围及资助内容
1.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土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7.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8. 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四、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须于10月20-2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申请人同时须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派研究生报名,打印申请表送交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全部申报材料于10月28日送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鼎新楼A区445)。
五、咨询
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85167671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2019年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