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室相关通知和《我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各培养单位上报,我校2018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第一批)公示请见附件。
错过第一批上报时间的培养单位,请于9月17日将审查合格的《2018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汇总名单》报送鼎新楼C区一楼学生办事大厅3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916862532@qq.com,邮件名称:“××学院+助学金汇总”。
负责人:于瑶、张晓婉 电话:85166338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