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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编辑: 浏览次数:
2017年10月09日 10:29  研究生院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与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1.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详见附件一),且2016年以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方式进入我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2. 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表现出良好的科研潜质;
    3.思想品德良好,硕士研究生阶段无违法违纪行为;
    4.通过由学校组织的“2017年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硕博连读研究生外语资格考试”。
二、推选名额
    1.本次硕博连读生推荐名额的分配,主要参照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2]208号文件中测算办法完成,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一。
    2.每位博士生导师(以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导师为准,不包括外聘导师)原则上仅限接收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数占各培养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跨学科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限在同一一级学科内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2.如有特殊情况需跨一级学科推荐的,必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其中之一:
    (1)申请者本人硕士阶段导师与所申请的博士导师为同一导师;
    (2)硕士、博士虽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但两个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性质相近、申请者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延续性。
    3.凡是招收跨一级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院,须在 “跨一级学科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统计表”中填写本院接收跨一级学科研究生的相关信息(见附件二)。
四、报名及推选办法
    1.凡符合推选条件的研究生可直接登陆“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硕博连读”栏目中按要求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并予以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7日。
    2.各培养单位应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办法与程序,同时成立由不少于五人组成的专家考核组,负责对硕博连读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分为笔试(50%)和面试(50%)两部分,具体考核内容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考核结束后,将综合考核成绩在录入“系统”中的“综合考试成绩录入”栏中。
    跨培养单位申报的研究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须到本人所在的培养单位领取“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表”,签署本单位的推荐意见并附本人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到所申报的培养单位参加综合考试和推选。
    3.各培养单位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通过考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览表、“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表”、本单位跨一级学科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一并报送研究生培养处,同时将名单在“系统”中予以确认提交。
    4.研究生院将对培养单位申报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最终审议,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履行报名手续。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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