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2日 15:28 招生办公室
校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关于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请各单位对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复试、录取材料的整理归档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材料归档范围
此次核查、归档的研究生招生材料主要包含近三年(2015--2017年)各类在校研究生(推荐免试生、统考硕士、统考博士、单独考试硕士、强军计划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和各专项计划博士等)的复试材料和复试记录。
二、归档材料内容
1.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办法》;
2.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的《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的《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4.各类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的笔试试题和考生答卷;
5.各类研究生复试工作中面试过程的书面记录和影音材料;
6.其他需要归档的相关材料。
三、归档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自查、归档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规范完整。
2.各类研究生的复试、录取材料的保管留存时间为三年。
3.学校将对各单位招生材料归档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