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设岗单位及研究生导师:
为强化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和规范岗位津贴发放,同时选拔和激励优秀“三助”研究生,根据《我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4]2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设岗单位及研究生导师认真组织研究生开展“三助”岗位考核工作。现将今年研究生“三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校内各设岗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或导师聘用的“助研、助教、助管(含研究生秘书助理)”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及步骤
1、“助教”、“助管”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助教”岗位考核工作主要听取设岗课程主讲教师和听课学生的意见;“助管”岗位由用人单位从出勤率、工作态度和能力、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等方面给予评定。
2、“助研”岗位由导师或课题组负责考核。“助研”岗位考核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研究生科研工作态度、成果产出情况和工作量等给予评定。
3、请各培养单位、相关用人单位或研究生导师组织相关研究生下载并填写《我院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1、2和3)。凡参加 “助教”、“助管”工作的研究生,需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研究生 “助教”、“助管”考核表》(附件2和3,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收齐所聘研究生的《考核表》后,统一填写考评意见后,直接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秘书助理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研究生个人提交。每家设岗单位原则上推优一人,超额推优视为无效;《“助研”考核表》(附件1)由培养单位留存,但需培养单位将考核结果(电子版)汇总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工部)。
4、考核采取用人导师或项目负责人、用人单位考核和获聘研究生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奖评优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相关设岗单位、导师可直接停止对其继续聘用。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用人单位必须认真核实聘用人员信息,杜绝出现虚报冒领现象。一经查实,将影响其本单位7月份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发放。7月份原则上不应聘用毕业年级研究生。
2、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自行调换 “助教”、“助管”人员,经审核发现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对当事人的岗位津贴不予调整,并追缴其多发放部分的岗位津贴。
3、不按时参加“三助”岗位考核的研究生,停发7月份岗位津贴。
4、白求恩医学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学部实际,制定工作细则。医学部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考核工作由其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工部)。
四、报送时间
1、用人单位、培养单位将纸版《“助教”、“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2和3, 一式两份,建议正反面打印)于6月26日(星期一)前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工部)(南区鼎新楼A区407室),同时将电子版《“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考核汇总表》(附件4)发至yjssanzhu@126.com,邮件名:“单位名称+三助考核”。医学部的由学部汇总后统一报送。
2、未能在6月26日前完成考核上报的单位将影响7月份本单位“三助”岗位津贴发放,本学期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联系方式:马老师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