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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停用时间及退款相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5 编辑: 浏览次数:
2017年06月05日 08:38  网络中心

各学院(中心、所)及2017届毕业生:
为使2017届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结合我校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现就毕业生校园卡停用时间及退款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将于2017年8月31日自动停止使用。
二、2017届毕业生银行卡和校园卡自动转账业务将于2017年6月8日停止使用。建议毕业生根据离校时间采用自助转帐充值方式(圈存机、手机、网上自助转帐服务平台)自行调整充值额度,尽量在离校前将校园卡卡内余额消费完毕。
三、如确需退款,请保存好与校园卡相关联的银行卡。2017年8月31日校园卡自动停止使用后,校园卡服务中心即对毕业生数据进行处理,将毕业生校园卡卡内余额退还到与校园卡相关联的银行卡内。已注销或未办理银行卡的毕业生,需在离校前将校园卡卡内余额消费完毕。
四、延期答辩的研究生若想延期使用校园卡,需本人持校园卡及已获得研究生培养单位批准的《我院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复印件,于2017年6月19日前到鼎新楼学生办事大厅(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窗口)、南岭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203室、和平校区用户部303室办理延期使用相关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校园卡服务中心电话:85095906或85095599。
                                         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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