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用人单位和研究生同学:
根据《我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4]204号)要求,为使新获聘上岗助教、助管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工作内容,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完善评价机制,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激发助教、助管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用人单位认真组织相关研究生参加助教、助管岗位培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2016-2017学年获聘的助教、助管(含研究生秘书助理)研究生(附件1)。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工作会于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南区经信教学楼5阶(附件2)举行,要求8:45前入场完毕。同时欢迎感兴趣的研究生师生参加。
本学年获聘人员必须全体按时参加,请提前将当日工作、课业安排妥当。因极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委托他人至现场提交所在用人单位开具的请假条(附件3)。
三、会议内容
1.由研究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为2015-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助教、助管代表颁发证书。
2.由2015-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助教、助管代表及2016-2017学年新获聘研究生代表做发言。
3.由高等教育研究所张雷生老师做主题讲座。
四、工作要求
1.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上岗培训工作,负责老师要学习并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精神,使获聘研究生了解所在单位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同时听取同学的建议和意见。
2.加强日常管理,对研究生以教育引导为主,帮助新上岗同学正确对待和处理环境、人际关系等的新变化,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安排,加强沟通技巧和团队协作水平,以健康乐观的精神风貌、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助教、助管工作。可建立研究生的qq群、微信群等,便于同学间进行日常交流,注重梯队搭建,加强组织文化建设。
3.用人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获聘研究生的学期考核、学年考核工作,听取“助教”设岗课程教师和听课学生的意见,同时注重“助教、助管”工作过程中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可通过不定期举办座谈会、沙龙等活动,既体现组织关怀,又不断激发研究生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使同学在全程中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
4.培训会参加情况将作为“三助”学年考核的重要内容。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