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精神,学校于近期开展2016年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教师职务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7.曾获得过宝钢教育奖的教师,如无新的突出业绩,一般不再受理申报。
三、推荐限额
本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给我校的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5人,其中包括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人。每个中层单位限推荐候选人1名。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单位推荐
各中层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3.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推荐人选。
4.校内公示
学校对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5.材料上报
五、推荐材料要求
1.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填写时限为2013.08~2016.07;其他成果材料填写时限为2011.01~2016.07。
2.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2),且不得更改表格样式。《评审表》中有字数要求的,字数均含标点符号和空格。《评审表》上报原件一式1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3.各中层单位统一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上报原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4.各中层单位应严格审查被推荐人选评审表中所填写各类成果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报送纸质的真实有效证明(样式见附件4)。
上述材料请于2016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人社处师资管理科。
联 系 人:郭广建 李 艳
联系电话:85167425
电子信箱:tso2@jlu.edu.cn
办公地点:南区行政楼820室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4.证明材料样式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5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