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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4 编辑: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开展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分组

按照以下12个学科领域申报:数学、物理、化学、医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农林与食品科学、工程与装备制造、信息科学、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本批次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 截至2012年1月1日,年龄不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6.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已获国家“”支持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7.已参评过的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推荐限额

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四、推荐程序

1.6月4日—6月15日,个人申报,由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请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申报书、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学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人才引进科。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不必装订,分别夹好即可。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2.6月16日,学校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公示。

3.6月20日后,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五、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包括内容包括申报书、附件、推荐人选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其中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时、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文档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文件名称为姓名文件类型,如“张三”、“张三附件”。申报人附件材料的电子版须为pdf格式文件,附件材料过大的,可拆分成多个,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附件文件数不超过5个、每个文件小于15M。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统一通过申报系统软件填写。申报软件下载网址:http://rencai.people.com.cn/n/2014/0424/c244800-24939664.html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需标注页码);

2. 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学院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截至2014年05月15日);

5. 1-3篇重要创新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的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的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需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人选质量条件,择优推荐。

联系电话:85167448

联 系 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人才引进科

地 址:前卫南区行政楼816室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4年6月4日

 

附件一:2014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附件二:2014青年拔尖基本信息表

附件三:附件材料目录及插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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